宿迁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81/2015-0002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财政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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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20141231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财政局网站(http://sqcz.suqian.gov.cn)、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2205室;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84363098;电子邮箱地址:sqczj2010@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坚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配套机制。为了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市财政局适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规定税政法规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向税政法规处报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在网上宿迁和财政局网站予以公开。目前,市财政局已经形成领导有力、机制健全、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切实保障了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开意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财政信息的权利。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网上宿迁”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明确要求各处室在每月三号前及时上报本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登记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明确相关处室责任,以严要求、高标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争创先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 公开内容。截止至20141231,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宿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主要是年度预决算信息、月度财政收支情况、新出台制度、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会计考试、培训、年检等,包括政策法规信息11条、行政执法(办事服务)4条、工作规划15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信息7条、资金信息19条、应急管理2条,工作动态9条、政府采购1条,其他2条。及时发布财政部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法规和政策信息,对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及时予以公示,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掌握财政收支情况。详细情况参见表1

1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表

2.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主要是“网上宿迁”和宿迁市财政局网站,如下图。

2)政务微博,主要介绍宿迁市财政收入情况以及各县区财政局工作情况介绍和涉及民生发展的政策。如图。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不断加大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过网上宿迁公开财政收支及预决算信息。2013年度政府决算和2014年度政府预算、2013年度政府“三公”经费决算和2014年度政府“三公”经费预算、10家部门2014年度部门预算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按月度向社会公开。如图。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不公开方面

2014年,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严格实施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我局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了政策解读工作体系,及时发布热点敏感问题的政策措施等。20145-6月在全市开展2014年“财政宣传月”活动,制定了财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财政政策进社区、下基层,电视、报刊专版宣传,重点宣传财政支持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三农发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据统计,今年宣传月期间共发放《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册4000余本。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于网络、电话、信件等咨询事项,做到有问必答、答必满意,重点关注群众关系密切的社会保障、资金补助、会计考试等热点问题,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与各级领导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被动提醒公开较多;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以网络为主,部分群体的适用性不强;公开的力度和范围还需扩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创新思维,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法律法规、上级财政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公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依据。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财政宣传月、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增加公众获取信息公开的途径。三是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各处室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及时整理和上报主动公开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宿迁市财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3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0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0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16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9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五、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举报投诉数量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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