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宿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止。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财政局网站(http://sqcz.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联系(联系电话:84363098;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czj2010@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国办发〔2015〕22号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把信息公开和财政部门职能结合起来,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在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税政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各负其责,每月按时报送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切实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开意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督促考核。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网上宿迁”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特别是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将信息公开工作实绩作为法治财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始终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部门网站上及时发布财政法规和政策信息。对新出台非涉密的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在文件出台20天内通过网上宿迁和部门网站公开。截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信息62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信息31条、行政执法(办事服务)3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信息2条、资金信息21条、工作动态4条。如表1。
表1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表
2.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主要是“网上宿迁”和宿迁市财政局网站,如图1、2。
图1
图2
(2)政务微博。通过宿迁财政微博发布信息106条,如图3。
图3
图4
图5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5年,我局共收到2份申请,均按法定要求及时予以函复。在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首轮全国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排名中,全国434个地市级财政单位,只有24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江苏省内只有宿迁市财政局和泰州市财政局予以回复。
(三)不公开方面
2015年,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严格实施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收费及减免方面
我局未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国办发〔2015〕22号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编办的统一安排,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对我局48项权力进行逐一编码。按要求编制完成责任清单,包括部门职责19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4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涉及盖章收费等8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每项行政权力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按照要求在宿迁市机构编制网上公开。
梳理公开市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清单,包含97项专项资金。会同市物价局编制收费清单,公开了《宿迁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宿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宿迁市市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和宿迁市市区涉房收费(基金)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目前,我市涉企政府性基金10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42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45项,涉房收费 40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政府预决算。在市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及附表,对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预算安排、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重点支出安排、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等作出详细说明;在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及时公开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决算报告及附表,包括本级决算情况、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情况等。及时公开本级政府“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数据,如图6。
图6市级预算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二是公开部门预决算。全市68家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全部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一步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相关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是公开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财政部门通过网站公开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清单;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网站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3.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委四届八十二次常委会和市政府四届四十五次常委会议精神,我市对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将宿迁市国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划转给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有5家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整合重组为4家。市属国有投资公司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及公司职工招聘相关信息均及时在网上宿迁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政策解读方面
通过部门网站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文件,及时对新出台的重要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进行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积极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共整理5大类88项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印制宣传册3500本,并在网站开设专版向社会宣传财政政策,见图7。
图7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册
同时,市财政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紧扣企业所需,以专题申报路演的形式推介财政惠企政策,2015年举办小微企业创业贷、苏科贷、市级产业发展基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等8场专题申报路演活动,为500余户企业现场答疑解惑。见图8。
图8路演活动进园区汇报现场
(三)加强对区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方面
主动加强与县区财政部门的业务沟通,积极组织区、乡镇财政人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原文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的通知》给各区,要求各区财政局严格落实省厅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宿迁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46号和苏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5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各类建议、提案43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39件。分类别看,承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7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协办15件;承办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24件。在办理中,市财政局积极推行上门办理、开门办理,认真落实办理机制,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五、存在的问题
2015年,宿迁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有待强化,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完全确立。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以网络为主,部分群体的适用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扎实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各处室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及时整理和上报主动公开信息,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和信息公开指南,依法依规做好信息保密审查,提高信息公开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通过专家授课、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1-12月)
填报单位(盖章):宿迁市财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0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
0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
50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8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0 |
单位负责人: 叶锋 审核人: 何川 填报人: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