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2号)《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41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5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61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宿迁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止。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财政局网站(http://sqcz.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63097;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czbgs@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宿迁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宿政办发〔2018〕61号文件要求,将涉及财政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要求各责任处室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定期会办机制,局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办政务公开工作;对我局制作的信息以及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选项,纳入相关办文程序,并说明理由。
(三)加强考核督导。将政务公开作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对各处室日常督查及年度目标考核,大力促进全局各处室、部门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
(一)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2018年宿迁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坚持按月公开财政收支进度。见图1、图2。
图1
图2
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向公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创新预决算公开方式,接入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按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及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分类分级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情况。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目前已完整公开宿迁市2017年政府决算和2018年政府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年度部门预算等信息。2018年,除保密单位外,市直81家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见图3、图4。
图3
图4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会同市物价局编制收费清单,《宿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系列文件精神,及时转发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取消、停征、免征各类收费的文件。见图5。
图5
(三)推进产业扶持信息公开
2018年6月,我市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前期,市财政局围绕产业发展基金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最核心、最关键的,是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为产业发展基金选好管理人,配优新团队。9月13日上午,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顺利举行,这标志着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正式投入运转,也标志着宿迁财政、华融中财的合作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见图6。
图6
2018年7月,宿迁市“PPP+产业发展基金”专题培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此次培训由宿迁市财政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活动邀请到财政部金融司、PPP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等具备实战经验的负责人专题授课。宿迁市直有关单位业务人员、全市财政部门对口业务人员及全市重点PPP项目负责人共72人封闭式参训。市财政局在培训课程设置上实现“量身定制”,在培训内容上直指最新政策解读、项目运作实际难点,在培训形式上注重拓展项目运作思路,探索“PPP+产业发展基金”融资模式,培训取得良好效果。见图7。
图7
(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通过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公开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宿迁市市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结果公示、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完成“政府采购网”改版升级工作,正式上线“采购信息自主发布平台”,推动政府采购回归本源,提高采购效率,服务采购主体。 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促进政府采购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物有所值,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 见图8、图9。
图8
图9
(五)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信用+财政专项资金资金”管理模式,初步构建信用承诺、信用核查和信用惩戒为一体的财政专项资金信用管理格局。实现财政专项资金信用应用全覆盖。在市级及以上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全面应用信用承诺和信用核查,并将申报主体信用承诺进行网上公示。
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开遵循“主动公开、主体明确、获取方便、回应及时”原则,办法对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方式和时限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宿迁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精心谋划改革重点,着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
2018年12月13日,市财政局开出全省首张财政电子票据。这是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缴费人的又一有力举措,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的缴费服务,真正实现“零跑路”。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既是落实江苏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低碳环保理念、节约纸质票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手段。对于缴费人而言,完成在江苏省公共支付平台在线缴费后,即可轻松在省政务服务APP中下载电子票据,便捷单位内部报销入账处理。对于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而言,减少了票据印刷、领用、传递、整理和保管等环节的费用和工作量,降低了财政票据管理成本。今年以来,宿迁市财政局积极推进“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深入探索财政电子票据,认真谋划改革思路,精心选择试点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与执收单位的协调配合,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该局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以企业和群众需求倒逼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信息共享、数据跑路”,提升行政效率。见图10、图11、图12。
图10
图11
图12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通过市财政局和省国资委网站以及报纸等媒体及时公布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监督检查、经营业绩考核以及企业保值增值等情况;牵头对市产发集团、市城投集团等五家市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企业2018年财务运行情况进行财务会审,内容涉及企业会计核算、融资成本管控、对外投资收益、担保及小贷公司风险控制、重大事项报批报备、领导人员履职待遇执行等10个方面,深入了解各企业2018年度经营情况,严格落实国有企业信息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式和时限等。
(七)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市财政局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见图13。
图13
(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
2018年,市财政局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省级下达市级彩票公益金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安排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见图14。
图14
三、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在网上宿迁及市财政局网站上及时发布财政职能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信息227条,主要包含年度预决算信息、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新出台制度、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会计考试、培训、年检等,包括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3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法规信息19条、行政执法(办事服务)4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信息18条、人事信息5条、资金信息171条、工作动态1条,政府集中采购1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其他1条;通过“宿迁财政”微博发布信息80余条,通过“宿迁财政”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80余条。见图15、图16。
图15
图16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128条,共接到4份申请,其中1份予以函复,3份网络答复,均及时按照要求办结。
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共产生不予公开信息299条。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费用。
八、政策解读及回应群众关切情况
(一)积极开展财政惠企政策宣传
2018年,继续在全市大力开展财政政策宣传活动,整合各类资源,相关处室联动,以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为重点,精心梳理产业发展基金、“市企贷”、“苏科贷”、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小微创业贷、市级支农信贷风险资金等6项财政重点扶持政策,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制作合订本和宣传折页,以更加形象、更加生动、更加简明的形式全面详尽地介绍我市财政惠企政策。举办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沙龙、帮办企业集中问需会等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地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运用好政府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来借力实现更好的发展,本年度已累计向企业发放图解财政惠企政策宣传折页5000份、合订本3000册。见图17、图18。
图17
图18
(二)重点政策宣传专题专栏维护
在网上宿迁开辟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公示版块,在版块中更新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公开申报单位的项目名称、申报依据、申请财政资金等信息,接受各方监督。见图19。
图19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8年2月,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叶锋同志带领基层局、经建处、社保处等处室负责人走进“政行风热线”直播室,就群众关心的话题接受咨询。
2018年,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多次对社会关心的财政政策进行政策解读,如《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2018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共接受网络问政约68条,回复及时,满意率率100%,较好地解决回应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见图20、图21、图22。
图20
图21
图22
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宿迁市财政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46号和苏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各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0件。分类别看,承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承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4件。在建议提案办理中,市财政局将开门办理、主动办理、协同办理三种方式相结合,多措并举提升办理实效。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来,当面汇报沟通办理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不足,优化办理意见;对于集中办理日当天没有现场答复的建议和提案,主动上门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在牵头办好主办建议提案的同时,积极参与协办建议提案办理,加强与主办单位之间的联系,充分沟通办理情况,共同商讨答复意见,形成建议提案办理的有效合力。目前,市财政局参与办理的21件建议提案,已经全部按时形成答复意见,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见图23。
图23
十、制度机制及载体建设方面
(一)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市财政局制作的信息以及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并纳入公文审批办文流程,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选项,并说明理由。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应当主动公开的及时在部门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
(二)重视信息公开日常报送工作。明确办公室为责任处室,指定办公室专门人员于每月初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至市档案馆。
(三)开展信息公开重点案例剖析。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和市政府要求,在答复时使用标准格式文书,有效防范错误和风险。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同时开展部门内部专门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高发领域进行重点案例剖析,提高财政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重视程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见图24。
图24
十一、监督保障及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并按法定时间在部门网站上发布,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逐步建立。当前,市财政局已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十二、存在的不足
2018年,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信息公开规范性、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但也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十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市财政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及水平。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把社会公众关切、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资金监管使用信息、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
三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有效防范财政涉法涉诉风险。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