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81/2020-0003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财政    报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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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920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宿迁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止。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财政局网站(http://sqcz.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63097;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cz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宿迁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新《条例》发布以来,市财政局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局大屏等多种载体对新《条例》进行宣传,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各处室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新《条例》专题培训,并邀请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办领导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新条例解读。见图1、图2

1

2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网上宿迁及市财政局网站上及时发布财政职能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信息。截至20191231日,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信息280条,主要包含年度预决算信息、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新出台制度、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会计考试、培训、年检等,包括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法规信息12条、行政执法(办事服务)12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信息44条、人事信息7条、资金信息151条、工作动态32建议提案办理5条,其他2条;通过“宿迁财政”微博发布信息90余条,通过“宿迁财政”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36余条。见图3、图4

3

4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282条,共接到8份申请,其中6份予以函复,2份网络答复,均及时按照要求办结。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1. 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市财政局制作的信息以及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并纳入公文审批办文流程,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选项,并说明理由。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应当主动公开的及时在部门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

2. 重视信息公开日常报送工作。明确办公室为责任处室,指定办公室专门人员于每月初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至市档案馆。

3. 开展信息公开重点案例剖析。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和市政府要求,在答复时使用标准格式文书,有效防范错误和风险。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同时开展部门内部专门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高发领域进行重点案例剖析,提高财政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重视程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 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2019年宿迁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坚持按月公开财政收支进度见图5、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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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向公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创新预决算公开方式,接入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按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及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分类分级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情况。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目前已完整公开宿迁市2018年政府决算和2019年政府预算、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年度部门预算等信息。2019年,除保密单位外,市直88家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见图7、图8

7

8

2.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会同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收费清单,《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系列文件精神,及时转发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取消、停征、免征各类收费的文件见图9、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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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进产业扶持信息公开

3月15日上午,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首批投资项目正式签约,这也标志着市产业发展基金进入了投资阶段。目前,市产业发展基金已经到位资金3.73亿元,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备案,首期决定对江苏阿尔法药业有限公司等6个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总额4.8亿元。市产业发展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促进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产业投资,主要投资支持全市重点产业、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打造产业发展“火车头”,推动产业实现集聚发展、规模发展。见图11。

11

6月18日至21日,宿迁市“PPP+产业发展基金”专题培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宿迁市直单位业务人员、全市财政部门对口业务人员及重点PPP项目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邀请到财政部PPP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及相关咨询、创投机构等具备实战经验的负责人专题授课,重点解读PPP最新政策,分析探讨项目运作的实际难点及问题,积极探索“PPP+产业发展基金”融资模式。此次是市财政局连续4年举办PPP专题培训班,4年来,参培对象覆盖面不断扩大,培训内容逐步拓展、深入,取得了良好效果。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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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座谈会。各县区分管领导,市派驻各地招商局主要负责人,发改、商务、工信等市投融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县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团队等参加会议。基金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总规模45亿元,市财政和各县区按照1:1比例筹集。运作半年多来,基金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逐步显现,目前已经完成对江苏阿尔法药业、江苏华夏星光、毅达产才融合基金等2个直投项目和1个子基金的投资,投资总额9300万元。见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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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通过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公开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宿迁市市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结果公示、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通过“采购信息自主发布平台”,推动政府采购回归本源,提高采购效率,服务采购主体。 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促进政府采购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物有所值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见图14、图15、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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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按照财政部部署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9]45号)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见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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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信用+财政专项资金资金”管理模式,构建信用承诺、信用核查和信用惩戒为一体的财政专项资金信用管理格局。实现财政专项资金信用应用全覆盖。在市级及以上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全面应用信用承诺和信用核查,并将申报主体信用承诺进行网上公示。

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开遵循“主动公开、主体明确、获取方便、回应及时”原则,办法对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方式和时限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努力打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2019年12月,宿迁市运输服务中心的财务人员通过单位办公电脑,登陆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成功缴纳了一笔总金额10535元的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用,这是我省开出的首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标志着宿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缴费人的有力举措,可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宿迁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通过大力宣传财政电子票据的意义、发放和使用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电子票据的社会认知度。在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深入探索财政电子票据使用,认真谋划改革思路,精心选择试点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与执收单位的协调配合,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见图18、图19、图20、图2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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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6.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2019年,市财政局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10月29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调度分析会。市财政局副调研员王晓刚主持会议,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各县区分管局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县区财政局汇报了2019年前三季度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指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补短板措施。王晓刚强调,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指标工作,重点解剖差距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市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见图22、图23、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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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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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4

15460.10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信息公开规范性、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但也同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2019年,市财政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及水平。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提高2019年,市财政局积极把社会公众关切、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资金监管使用信息、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

三是公开内容方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2019年,市财政局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有效防范财政涉法涉诉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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