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81/2023-0004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财政    报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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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22〕32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宿迁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月31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财政局网站(http://sqcz.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63097;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uqian20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宿迁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网上宿迁及市财政局网站上及时发布财政职能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信息。截至20221231日,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方面信息443条,主要包含年度预决算信息、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新出台制度、政策、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会计考试、培训、年检等,包括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规划计划16条、行政执法(办事服务)14条、人事信息8条、重点工作72条、财政信息89条、政策解读10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通过宿迁财政微博发布信息420余条,通过宿迁财政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6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117条,共接到19份申请,均及时按照要求办结。

(三)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流程管理机制市财政局制作的信息以及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和保密审查,明确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应当主动公开的及时在部门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

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制定《2022年宿迁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版块向公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对接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按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及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2022年,除保密单位外,市直341家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0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信息公开规范性、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深化认识,转变观念。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时效。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是完善制度,促进落实。结合市财政局工作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借助现代媒介,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提高公开质量,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并明确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及时收集、整理。

三是提升公开质量,提升公开水平。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管理,以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局网站信息已涵盖文字、表格、图片、动漫等多种展现方式,但在政策解读方面,内容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优化,待探索用更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解读政策,让公众更易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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