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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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581/2021-00234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财政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1-08-17
文号 宿财案字﹝2021﹞001号 关键词 一体化,绩效管理,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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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陈海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强力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拖欠公款清理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合计已清收到位欠款210830.09万元,清收率98.22%。其中:泗阳县、泗洪县、市经开区、洋河新区100%,沭阳县99.99%,湖滨新区99.75%,宿豫区97.03%,宿城区93.27%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起到了指导作用。市财政局下一步将围绕您的两点建议,结合目前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巩固专项治理

一是推进清欠工作常态化。持续密切关注全市各乡镇(街道)清欠工作进展情况,以“重点关注清欠不力,统筹兼顾覆盖面”为原则,不定期抽取部分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尚未完成清收的欠款,根据清欠计划要求相关乡镇(街道)倒排工期并限时督办,确保每一笔欠款都能得到有效清理。督促各县(区)定期组织各乡镇(街道)清理新产生的借款、往来款,避免长期挂账二是推广公款清欠经验。在全面总结乡镇(街道)清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市直单位拖欠公款自查自改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梳理每一笔欠款并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三是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制定落实《宿迁市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市直、各县(区)、各乡镇(街道)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方便预算单位用款,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下一步要明确制度规范借款还款,最大限度避免单位产生新的欠款。

二、建立健全制度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信息化建设。积极落实江苏省财政厅“横向一体化、纵向大集中”应用系统构建工作,全面升级“一体化”信息平台,集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财政业务核心板块,实现多业务同一平台高效监控。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完善《宿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全面规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细化量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适时借助第三方开展专题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内控制度。归纳梳理各县(区)、乡镇(街道)清欠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在不断完善市财政局内控制度的同时,指导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市财政局各处室、单位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四是强化培训学习。不定期组织市直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贯彻各项财经制度,增强财务人员纪律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质效。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每年依据《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结合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制定实施年度财政监督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治理效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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