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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魏佃波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已撤并农村小学教学楼等闲置资产盘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您的建议后,市财政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梳理撤并农村小学教学楼等闲置房屋相关产权、面积情况,积极寻求闲置资产盘活方案。经了解,2019年以来为加大农村教学点优化调整力度,全市共撤并227所农村教学点,校园总占地面积约118.61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约17.19万平方米。各县区对于撤并教学点的设施设备,均清点登记并转移到中心校继续使用,撤并教学点的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或者作为社区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其中,宿城区共撤并30所农村教学点,校园总占地面积约21.35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约3.15万平方米。2021年2月,宿城区区政府专题研究了撤并教学点校舍资产处置的问题,明确将闲置的26所教学点的校舍使用权转让给村小所在镇政府,各镇政府可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对教学点资产进行综合利用,优先用于公益性事业,鼓励用于经营性活动,经营性收益由所在乡镇和区教育局按5:5分成。
另外,2021年10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深入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实施方案》(宿办发〔2021〕53号),明确将提高乡村资源资产利用效能作为新一轮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重点,对集体经营性资产有效利用率,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同时,将“集体资源资产有效利用”纳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积极推动落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四项工程”,整合村集体零散资源、盘活各类低效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能,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宿迁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527-84363096
抄 送:市人代联工委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