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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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581/2025-00132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财政    意见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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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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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王冬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更大力度支小支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年来,市财政局大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落实担保机构降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聚焦支小支农业务,切实缓解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2112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财金202192),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将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等指标完成情况列入重点考核。截至今年8月末,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32.74亿元,当年新增担保金额26.36亿元,当年新增小微和“三农”领域担保金额占比99.49%,其中,当年新增低于500万元、1000万元小微和“三农”领域担保金额分别为15.49亿元、25.37亿元,占比分别为58.76%96.24%

找准发展目标,压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公共”定位。20211月,市国资委指导推动市产发集团整合下属同创担保、国昇担保、恒通担保和恒丰担保4家担保公司,组建国昇融资担保集团,助力担保业务整合,提升市场竞争力。通过集团化提升和内部协同分工,优化业务结构配置,更好保障政府性融资担保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明确其“准公共产品”定位,实现担保费率收取不超过1%

(三)加大金融奖补力度,落实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积极落实财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缓释融资担保机构业务风险。截至今年8月末,已下达省级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补贴2007.52万元,“小微贷”专项担保费补贴5.93万元;已兑现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风险补助351.11万元、代偿本金风险补偿72.72万元,积极引导担保机构业务向支小支农领域倾斜。

(四)加强银担合作,大力推动“小微贷”落地落实。对省市合作资金池进行整合,将“小微创业贷”与“苏微贷”合并为“小微贷”,引入3家融资担保机构参与,实行见贷即保,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截至今年8月末,小微”14家合作银行累计发放24.82亿元,年度新增发放21.56亿元,惠及企业、个人812家次。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风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监督管理,积极落实财政政策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落实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落实财政奖补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防控。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把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的金融工作考核通过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按月监测分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担保费率、放大倍数等指标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做大业务规模。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落实奖补兑现进一步优化政策,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保费补贴、代偿分担、资本金补充等方面的奖补力度,体现与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差异化管理。鼓励引导支小支农,拓展地方财政资金池的合作朋友圈,围绕资金池业务吸纳更多担保再担保等机构开展创新合作,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风险共担型普惠金融产品,共同扩大小微三农服务的领域和深度。

强化绩效评价工作,优化体系建设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准入、退出、经营管理等事项,在坚持市县全覆盖的基础上,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同时根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推行名单制管理,坚持能进能出,对支小支农主业不突出、担保能力发挥不充分的机构,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宿迁市财政局

                                2022927

联系人:宿迁市财政局金融处张婷

联系电话:0527-84363023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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