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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罗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进一步加强国有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自收到提案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国资委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积极主动沟通汇报,充分了解提案背景,多次征求意见建议,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有关建议,我们采纳并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方面,我市坚持“一企一策”,对经营性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实行“双管控”,积极有序推进平台公司数量压减。
一是“五个结合”严控债务增速。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2023
年我市经营性债务规模同口径增速不超过9.9%。围绕这一目标,我们科学合理分解2023年经营性债务规模管控目标,不搞“一刀切”,具体做到“五个结合”,即结合付息规模防爆雷、结合在建工程定任务、结合债务等级控项目、结合综合财力压规模、结合平台经营效益优主体。目前,我市规模管控目标已分解下达至各县区和市属融资平台公司。截至2023年5月末,全市经营性债务余额1704.44亿元,较年初增长4.4%。
二是“一企一策”设定资产负债率指导线。2022年,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区“一企一策”设定资产负债率指导线,对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畸高的平台公司,及时下发提醒函至地方党委、政府,督促相关县区采取有力举措“降杠杆”。市国资委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工作方案》,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压降目标,通过每月编制财务和融资情况报表、每季度开展一次财务分析、每半年开展一次融资分析,对异常情况及时研判预警,定期跟踪压降进展情况。2022年末全市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2.1%,较上年73.2%下降1.1个百分点。
三是“三个一批”分类清理融资平台公司。2022年11月,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区制定了《宿迁市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压降工作方案》(宿债办〔2022〕47号),提出“三年减半、四类清零、五年达标”总体目标,坚持依法合规、分类清理,做到“三个一
批”,即注销合并退出一批、解除担保退出一批、转型退出一批。2022年我市累计退出81家融资平台公司,压降进度达24.5%,分别超过省定目标(10%)、全省平均降幅(18.7%)14.5、5.8个百分点。今年,全市已上报退出2家平台公司,其中市场化转型退出1家,注销退出1家。
2.针对国企改革和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方面,我市按照《宿迁市国企改革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国企改革各项目标任务,采取有力举措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步伐。
一是厘清权责边界。坚决理顺政企关系,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近几年来,市国资委制定《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企用人管理的意见》等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及人才管理,明确无投资平衡机制的公益性项目不再由国有企业筹资实施。同时,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提升国企市场竞争力。
二是加快市场化转型。市财政局按照“能统则统、应统尽统”的原则,全面统筹各类财政资金用于化债,优先化解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隐性债务,减轻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包袱”。2022年市财政分别拨付市交通集团、市城投集团化债资金13.08亿元、5.64亿元,用于化解市交通集团330/245省道、121省道宿迁双沟至靳桥段改扩建工程以及市城投集团项王故里景区、体育会展中心、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债务,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腾挪更大空间。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近期,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宿迁市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试行办法》,对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国企主业管理。市国资委开展“处僵退劣压级”专项行动,制定低效无效资产三年盘活计划,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实施主业投资和非主业投资分类管控,完成对监管企业的主业确认,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建立清理“僵尸企业”长效机制。
3.针对增强平台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和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方面,我市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国资国企管理制度,督促平台公司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各类风险。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市财政局结合省最新管控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在全省第一家开发了“宿迁市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风险防范服务平台”,实现了对全市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一网打尽、全域监管、超前防范、实时预警”。系统已于2022年11月成功上线并试运行,全市近900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全部纳入监管。通过对债务单位6个月、3个月、1个月临期债务实时预警提醒,督促相关单位提前落实还款来源,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市国资委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二是抓好建章立制。市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建立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重大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双重论证”和投资项目后评价三项机制,健全责任追究组织体系,推动市属国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了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出台《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属国企对外担保总额不到超过其净资产40%,清理对民营企业担保存量,目前市属国企对民营企业存量担保余额已全部清零。
三是加强考核约束。市财政局将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工作纳入2023年市对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围绕省定目标任务,拟设置经营性债务规模管控、平台公司数量压减、融资成本管控、资产负债率管控以及盈利企业占比五项二级指标,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完成管控目标任务。2023年2月,市国资委印发《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细则》(宿国资发〔2023〕9 号),将市属国企经济效益、经营效率、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等指标纳入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市属国企主体责任,落实投融资、对外借款、担保等制度,严防各类债务风险。
此外,我市还存在融资平台公司信用评级普遍较低、经营效益较差以及个别地方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之以恒抓好提案建议贯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控总量”“减数量”“降成本”等经营性债务管控重点工作,用足用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我市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风险防范服务平台等债务系统,争取尽快出台《宿迁市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投资项目、融资规模、平台数量、融资成本等全方位、多角度、各环节管控,确保风险可知可控、底线牢不可破。
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仇新影
联系电话:1800524810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