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财组〔2022〕37号
关于王新亚等同志职务职级调整的通知
局各处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新亚同志任绩效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农业农村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郝利民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 惠同志任税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国库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宿迁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9月28日
名称 | 关于王新亚等同志职务职级调整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19581/2022-00770 | 分类 | 人事信息 财政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宿财组〔2022〕37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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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宿财组〔2022〕37号
关于王新亚等同志职务职级调整的通知
局各处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新亚同志任绩效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农业农村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郝利民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 惠同志任税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国库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宿迁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