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财组〔2022〕44号
关于王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各处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磾同志任农业农村处处长,免去财政监督处处长职务;
柏海霞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左田园同志任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免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仇新影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免去政府债务管理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陈博同志任预算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丁惠同志任税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葛瀛同志任市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敏同志任市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淳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昱橦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飞同志任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楠同志任市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春同志教科文处处长职务;
免去袁轲同志市预算编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卫东同志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陆海峰同志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拓同志财政监督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宿迁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2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组织部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财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