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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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解读
索引号 014319581/2022-00339 分类 政策解读   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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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解读

    为规范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南北挂钩合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宿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宿政规发〔20221号)、《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2219号)、《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宿迁市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州市“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财政资金,用于共建园区和民生改善,特别是帮助宿迁实施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宿迁卫生、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宿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宿政规发〔20221号)的相关规定,对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专项资金,确保有关项目规范实施,取得实效。

  二、宿迁市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过程?

为出台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多次会商,修订初稿完成后,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同时征求苏州市南北挂钩宿迁工作队、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发改委意见,获得反馈意见15条,9条意见予以采纳。经多次修改后成稿,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印发。

三、宿迁市南北挂钩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办法》共八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资金支出范围、资金分配原则、资金申报拨付、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附则。

(一)职责分工。市财政局主要履行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等职责;市发展改革委主要履行参与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项目督促实施和绩效评价等职责;市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负责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织项目考核验收、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等;各县区财政部门和南北挂钩合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储备、项目申报及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金支出范围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共建园区资金专项用于保障和促进园区建设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导等;二是五方挂钩”资金主要用于相关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等;三是公共服务补短板资金重点用于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三)资金分配原则资金分配主要遵循四个原则,既有渠道不变,新增部分统筹;设立切块资金,用于结对共建;聚焦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优选新建项目,彰显共建成效。

(四)资金申报拨付明确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公共服务补短板资金的使用实行申报制度经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公示等程序后,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资金文件,并按照财政拨款程序拨付专项资金。

)资金使用管理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项目资金出现结转或结余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绩效管理和监督各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管理成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