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宿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德鹏
现将宿迁市财政局会同外汇局宿迁市中心支局、市商务局制定的《宿迁市外汇套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为支持我市外贸企业进一步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切实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0号)、《关于依托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的实施意见》(宿财金〔2022〕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外汇局宿迁市中心支局、市商务局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办法》共包括七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业务要素、运作机制、风险代偿、部门职责、考核机制、附则。
(一)业务要素。宿迁市外汇套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宿汇金”)支持对象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且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为A类、近1年内在宿迁市区范围内有真实合法外汇收支交易等;支持额度单户不超过50万元;支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基于“宿汇金”办理的外汇套保业务,不得向企业收取保证金或其它额外费用;合作银行依托“宿汇金”办理的外汇套保业务免占保证金合计规模最高不超过资金池规模的15倍;鼓励合作银行依托“宿汇金”加大汇率避险产品开发力度。
(二)运作机制。优选合作银行,有合作意向的银行提交合作申请,外汇局宿迁市中心支局、市财政局履行评审程序,择优确定合作银行后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备选企业白名单库,合作银行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报经外汇局宿迁市中心支局备案确认后形成“宿汇金”白名单企业;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市财政局、合作银行按5:5比例进行分担;建立熔断机制,当代偿金额达到资金池总规模的20%时,启动熔断机制。
(三)风险代偿。企业违约产生的汇兑损失,由合作银行履行追偿责任,经催收5个工作日内仍无法收回的,可以申请“宿汇金”风险代偿。外汇局宿迁市中心支局、市财政局对代偿申请进行联合审核,按照规定进行风险代偿。风险代偿不改变合作银行与外汇套保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追偿所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50%比例返还至市财政局。
(四)部门职责。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宿汇金”牵头协调工作、筹措安排风险补偿资金、审核拨付代偿资金等;外汇局宿迁市中心支局主要负责牵头遴选合作银行、建立和维护白名单企业库、监测“宿汇金”外汇套保业务开展的合规及风险情况等;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协助配合做好企业遴选和服务宣传推广等工作;合作银行主要负责开展外汇套保业务的审批、办理、履约等,定期报告业务开展、业务风险等情况。
(五)考核机制。合作期满,市财政局将根据“宿汇金”年度考核及评估情况,适时修订“宿汇金”管理办法、调整资金池规模、增减合作银行等。合作银行要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办法》的具体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