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定期存储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8-13 - 来源: 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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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定期存储项目(第二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QHS[2024]0807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定期存储项目(第二批)
(三)采购需求:为进一步促进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合理存放,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号)有关规定,现开展市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定期存储,此批次定期存储(含大额存单方式)市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7亿元。
注:1.本次采购选择6家银行定期存储,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分两档存储,即得分第1名,存储2亿元;得分2-6名,存储1亿元;存储期限为1年。
2.各中标银行不得将中标金额再次分包和转包。
(四)存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是在宿迁市区范围内的市级银行机构(每家银行的下设分支及以下机构不得参与)。
(二)申请人须具有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投标银行总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指标应达到监管标准。
(五)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09:00—12:00,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工本费500元/家,未中标单位将予以退付。
获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范雯雯,联系电话:19905245686。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5: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接收人:万婧 联系电话:183601372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财政局官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财政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2号宿迁财政大厦
联系方式:周游 13773918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方式: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婧(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36013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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