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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私家车被小区内绿化树砸坏,该由谁来担责?

  • 发布日期: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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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王某将车辆停在了小区内的非停车区域,小区内的绿化树被风刮倒,砸伤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车顶,造成车体受损,王某拨打了110电话报警。经查明,王某车辆停放点的位置非停车区域,砸伤王某的树木系养护期内绿化林木,由当时某园林绿化公司所管理。事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多次组织王某和物业公司、园林公司进行调解,物业公司和园林公司坚持认为王某违规停车存在过错,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争执不下,王某来法院起诉。

二、判决结果

经过研判,法官认为该起纠纷事实清楚且争议标的较小,派出所民警已经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存在调解的基础条件。通过法官的释明,园林绿化公司认识到作为绿化林木的管理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小区内地上有部分划好停车位的临时停车点,王某停车地点不属于临时停车点,王某对于案涉车辆损失存在一定的过错。最后王某自愿减轻了部分赔偿,该该园林绿化公司也自愿向王某进行了赔偿,并当场进行了履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三、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类型侵权中为过错推定的原则,林木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只有在证明自己对损害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同时该案也提醒广大车主,在大风雨雪天气,尽量不要把车停在树下或其他有倾倒、坠落风险的地方,停车时应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违规停车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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