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财政局,宿迁市代理记账协会: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办会〔2025〕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和行业协会年度备案工作
各县(区)财政局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优化行业管理服务,督促本地区所有代理记账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完成2025年度备案工作,并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时须提供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情况表及相关附件,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包含协会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会员构成及变动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会员服务和自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创新举措、工作成效、行业发展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报送工作的代理记账机构和行业协会,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二、加大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力度
各县(区)财政局要优化监管模式,用好监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对代理记账机构实施更加有效、精准的监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管部门协作,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汇总和分析
请各县(区)财政局于5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审核工作,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形成本地区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行业分析报告报市局会计处。报告包括本地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特点、改革举措、工作成效、行业发展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请宿迁市代理记账协会于5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