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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有“财”引 “财”为才用!宿迁财政助力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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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市出台《关于更大力度集聚人才服务江苏人才协同发展改革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人才强市,增强区域竞争优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围绕实习期,加大实习保障。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和专业人才需求,拿出一定数量实习岗位,给予在校大学生1000元的实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来宿求职面试应届毕业生,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对来宿求职的非宿迁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服务,并享受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
    二是围绕择业期,增强就业扶持。对在宿重点产业链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根据人才层次给予3万元-50万元生活补贴;增加宿迁籍高层次人才返乡补贴、驻宿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留宿补贴;对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年内给予每年8万元的科研补贴。
    三是围绕初创期,拓宽创业渠道。在项目支持方面,鼓励优秀人才(团队)带项目、带技术来宿创业,设立人才科技项目专项,简化程序给予立项支持,并给予创业人才20-200万的一次性奖补项目支持;在金融支持方面,加大贷款发放力度,鼓励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采取“落地即贷”,以纯信用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预授信额度。
    四是围绕成长期,加大配套力度。对于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给予5-30万配套奖励;设立千名人才编制周转池,支持民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引进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支持通过高校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大使以及其他社会化机构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根据人才层次发放5-200万元购房券。
    五是围绕发展期,做好协同服务。通过政策协同享受,阵地协同建设,待遇协同办理,为人才提供更多专属服务、专属权益,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生态;落户在外地、工作在宿迁且承担生产研发重要任务的技术人才,也可享受生活补贴、购房券等政策。
    下一步,市财政将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助力人才事业发展,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及管理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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