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10-1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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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1〕48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宿迁考区定于11月举行考试,考试采用纸笔方式。现将宿迁考区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11月13日(周六) |
9:00-11:15 财务管理 |
14:00-16:00
|
|
11月14日(周日) |
9:00-11:45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考试地点
宿迁学院,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399号。
三、相关考务日程
1.2021年11月3日至12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1年12月28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议,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复核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四、申请延期与退费
因考试时间调整导致不能参加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即日起至10月21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登记,申请延考或者退费。申请延考者,免费参加下一年度对应科目的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申请退费者,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但不享受下年免费考试政策,具体退费时间待中级资格考试结束后公布。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9月份中级资格考试已经申请延期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并在10月21日前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二)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6〕3号)组织实施考试。
(三)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四)考生须及时关注“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并遵守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宿迁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若考生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情况,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报名点地址及电话:
宿城区(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08室 80903013)
宿豫区 (宿豫区财政局 211室 84465510)
泗阳县 (泗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双子楼东楼909室 85214494)
泗洪县 (泗洪县财政局1201室 8079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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