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共宿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24-03-25
  • 来源:
  • 访问量: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628日至818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19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积极谋划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认领重大问题整改,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布置。各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带领分管处室(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真查真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为牵头责任人,各处室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持续推进,确保取得成效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条梳理剖析、逐一找准症结、逐项整改销号,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严格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制定《共宿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宿财组〔202336号),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制定体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3张清单。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率达95.74%,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四)强化督查,推动长效整改。聚焦重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堵塞制度漏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3次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认真研究,逐项推动。截至目前,印发出台《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宿迁市市级旅游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宿迁市财政局机关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一批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用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常态长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四化任务推动缓慢问题的整改

对照省财政厅《2023年度预算管理一体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各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际情况,印发《关于做好数据回流有关部署的通知》,推动数据回流工作落实落细。开展数据回流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数据回流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检查结果形成通报文件,督促各县对数据回流工作推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整治整改。目前各县已初步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回流。

2.关于部分任务未按时完成问题的整改

牵头起草《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办法》明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职责分工以及评审报告效力,建立评审“三先三后”(先评审后立项、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运行机制。加强评审结果整体研究运用,形成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其中,《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我市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市级层面出台专门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等相关工作;《关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管控问题及对策研究》被财政部《财政评审》期刊推广交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关口向前向后延展,在原有设计概算评审基础上,向前延伸到可行性研究阶段,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经济性合理性评审力度,把评审意见作为发改部门批复和后期管理的重要依据先后试点开展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深入审核施工过程程序和实质内容,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教〔202353号),及时下达2023年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资金2394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1247万元,区财政负担1147万元。赴宿豫高新区专项督促科技专项资金拨付下达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拨付市级以上财政科技资金的函》,督促各县区加快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拨付进度。

3.关于“中央专项资金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会同住建等部门以海绵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按月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对各区项目进展、资金执行率等进行专项通报,督促各区、各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执行进度,按照《宿迁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全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截至202312月底,第一批中央资金预算执行率94%;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53%。已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4.关于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级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宿财库〔202317号),开展专项核查,清理核销闲置账户,对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上缴国库。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核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工作开展,进一步摸清市级预算单位账户结存资金形成原因、资金性质、资金用途,做到账户资金底数清、情况明202310月,市级预算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报送《市直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情况自查表》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202311月,市财政局对交通部门、资规部门、公安部门和土储中心等实有资金账户多、账户结余大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核查,逐户梳理结余资金构成以及消化计划,出具核查报告,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撤销市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53个,盘活存量资金5亿元三是结合本次核查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宿迁市市级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通过规范账户设立、定期年检筛查、明确保值增值方式、规范资金存放等有力举措,实现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

5.关于绩效评价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法合规优选第三方机构及评价人员2023年以来,按照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和要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形式购买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从严从高设定主评人及项目评价组人员资格条件,选取专业能力突出、机构管理规范、执业信誉较好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第三方机构履约管理。严格执行《宿迁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宿财规〔20224号)。20235月,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题培训明确重点绩效评价前期调研、方案制定、数据采集与核查、撰写报告等环节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帮助第三方机构理清工作思路。在6-7月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中,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现场调研,跟踪掌握评价工作进度,了解并帮助解决第三方机构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开展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考核。202311月,按照《宿迁市第三方机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宿财绩〔20206),对第三方机构组织管理、工作质量、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的项目7良好7合格2,根据考核结果,共扣除评价费用3万元四是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探索开展全成本绩效管理,选取污水处理项目开展全成本绩效分析试点,形成案例分析报告。202310月,省财政厅绩效处一行来宿调研相关工作经验。202311月,组织对信息化建设、物业管理费、抽检抽查经费等开展全成本绩效分析,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分析,推动单位树立成本与效益并重的理念202312月,省厅印发《关于推荐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成本绩效分析案例的函》(苏财绩函〔202354号),我市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6.“绩效自评价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绩效自评范围。20241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绩〔20242号),根据项目实施内容、执行情况等,明确自评价范围,将涉密、往来款等缺乏操作性、不适合开展自评价的项目进行剔除,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合理确定自评价完成时限组织部门(单位)启动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结合2023年绩效自评情况,并综合考虑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单位自评价时间2个月,即由3月底前调整为5月底前完成。三是明确自评程序。编发绩效自评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评价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绩效自评工作可操作性。

7.关于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力度。2023年,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列入财政监督计划,以资产云系统开通使用为重点,督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按月督促各单位报送资产月报,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资产年报编制工作,动态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二是部署推进资产清查盘活。20235月,开展盘活市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重点明确了盘活工作要求、盘活措施、实施步骤等。市区范围内清查出低效闲置资产共8329.38万元,已分类盘活资产6783.28万元。三是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20235月,举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云平台业务培训班,就资产云平台业务内容和操作流程以及资产清查盘活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运用资产信息系统能力。根据资产管理系统接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部署,先后两次对未正常开通使用资产云平台的单位发送提醒函,及时解决各单位存在问题。截至20239月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开通并正常使用资产云系统。在省厅对2023年度市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情况考核通报中,我市资产管理指标得分4.76分,位列13个地级市中第3名。

8.关于资产出租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20余家单位,于20223月份发出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分类做好整改,并要求在后续房产出租中严格按《宿迁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整改情况于20228月份报市主要领导。2023年以来,严格按照《宿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13个行政事业单位20个资产出租事项进行审批并加强督促,对其中未按规定公开招租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9.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核查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财会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有效保障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239月起,先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核或调研3次,形成报告3篇,印发整改通知书2份,促进全市会计基础工作持续提升一是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调研,发现账务处理不规范、现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指导整改落实,进一步夯实资产评估行业会计基础工作。二是县财政联动对全市广播电视集团、广播电视总台、融媒体中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发现支出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责任单位整改规范,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三是对市直预算单位开展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核查,发现部分单位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不足、收益率偏低等问题,提出加大结余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收益等建议,推动存量资金积极盘活、高效使用。

10.关于政府采购核查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扩大核查项目范围。按照双随机的模式,对注册地在我市的代理机构执业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5%,共抽取31家,涉及项目74个。二是拓展核查内容。监督检查内容延伸至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采购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发布、评审(谈判、磋商)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档案保存、质疑处理等环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记分管理,并同步网上公示,供各预算单位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参考。

11.关于代理记账机构长期脱离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设立审批从源头上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234月起,我市开始实施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符合设立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发放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纳入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截至202312月,累计生成电子证照200家。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32家,其中责令补办许可证书31家,变更经营范围1家。三是组织回头看”,核实代理记账机构现状。组织县区财政部门核实2022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核查和调研涉及的648家机构现状,其中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91家,无证经营11家(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已注销、变更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等546家。四是抓好日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宿财会〔202321号)从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随机抽取36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核查。其中10家正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16机构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10家机构拟注销或变更经营范围。五是发布公告加强无代理记账业务机构整改为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要求经营范围含“代理记账业务”但未实际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且未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限期整改。

12.关于“引导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对以前零散的办法进行了整合,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优化了奖补措施。优化了2023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对市文旅集团的支持方式由无偿奖补改为资本金注入,每年总资金规模最高2000万元,2023年安排市文旅集团注册资本金1600万元。

13.关“产业发展基金跟进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完成市产业发展基金及其子基金2022年度运行情况绩效评价,形成母子基金绩效评价成果7个。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发送提示函2次,约谈1次,提出部分项目投资退出方案,积极寻找次轮融资或者股权转让机会,并关注企IPO展情况,拓展退出渠道。

14.关于“风险补偿资金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市企贷、富民创业贷等资金池产品最新政策文件,及时在“财政资金云服务平台”上传最新政策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风险补偿资金池惠企利民影响力。截至202310月末,资金池产品累计发放贷款超136亿元,惠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4万余家次。

15.关于廉政风险排查防范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防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处室、单位根据主要职责、业务范围,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廉政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二是完善《宿迁市财政局机关内控制度》,明确了采购职责、审批流程、组织形式和付款方式。凡是超过1万元的采购项目,全部履行比较、询价、招投标等手续。

16.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坚持即知即改,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并联系相关部门整改到位。强化自查自纠,组织开展纪律处分执行“回头看”,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

17.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印发《宿迁市财政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强化日常考勤;对不严格遵守纪律的人员,严格按制度予以处罚。

18.关于“部分职能外包”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检查调研类对外委托业务进行全面清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检查调研类服务外包采购的通知》,从事前评估、服务采购、款项支付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管理。凡是财政职能范围内且依靠自身力量可以完成的项目,一律不得外包,已取消代理记账机构核查、办公设备及系统运维外包、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维护等项目。在编制2024年项目预算时,严格把关,仔细筛查是否存在应承担职能外包情况,其中编制的财政绩效管理、财政核算监督等经费较上年降低了31万元,降幅7.5%

19.关于部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印发《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职责分工以及评审报告效力。为推动《办法》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制定配套制度文件《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正在走发文程序。

20.关于“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形成长效上还存在一定不足”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形成长效上还存在一定不足”问题,对上一轮五届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回头看”,结合本轮巡察整改,一体部署,统筹推进,推进巡察所有问题全部整改。一是组织集体学习《宿迁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确保局党组成员人人熟知规则;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记录、保管党组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二是印发“三会一课”记录注意事项》至各党支部,并明确专人记录,确保“三会一课”记录内容准确、完整。三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审核流程,未按规定履行前期审核手续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抓牢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素养,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省内作出更大贡献 、全国奋力争先进位”目标定位,坚决服从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大财政”工作格局,提升财政工作服务效能,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抓实过程管控,进一步压紧政治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巡察整改纳入财政改革发展整体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核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杜绝反弹回潮;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和“三清单”,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归档一个,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三)抓好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注重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解决当下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出台和完善一批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推动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坚持时间进度、工作力度、整改质效一以贯之着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奋力开创全市财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63064邮政信箱:宿迁市财政大厦一楼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1号)电子邮箱sqczdjb@163.com

中共宿迁市财政局党组

                                               20243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