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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日期: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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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财政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持续推进市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法治财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财政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局党组学法工作机制,全方位、系统性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党组决策部署全过程。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把“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落实到财政工作和改革工作的全过程。

坚决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认真执行《法治宿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宿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把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流程,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涉法事务质效,按“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财政普法,将法律风险防控贯穿执法、纠纷化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

加强法治财政工作指导力度。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坚持对法治财政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进行集体审议,印发《2024年宿迁市财政局普法工作计划》(宿财税法〔20246号)《宿迁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财政工作方案》(宿财税法〔202412号),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推动法治财政精细化管理

全面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宿迁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宿政规〔20244),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实行全过程管理,重点规范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负面清单明确两类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明确六类事项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二是强预算约束对资金安排、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严从紧控制购买服务预算三是优化绩效管理建立包含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法治化管理水平牵头制定《宿迁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规〔20241),进一步细化资助工作程序、界定资助范围和标准、明确市(区)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切实用好学生资助资金筑牢制度基础全面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出台《宿迁市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宿财规〔20243),明确贷款要素、运作机制、风险代偿、部门职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资金池运作质效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池引导撬动作用

持续强化法治财政程序化管理。出台宿迁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宿财规〔20242号),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更好地促进全市财政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类别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明确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印发宿迁市财政执法领域首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宿财规〔20244号),既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守法治底线,切实做到过罚相当,又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强化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指导,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持续增强财政营商环境法治效能

加强财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宿迁市财政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按季召开全市财政系统营商工作推进会,调度条线营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推动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资金池业务,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稳步增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支持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财政涉企奖补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通过县区自查、问题销号、督促通报等措施推动财政涉企奖补资金早到位、早见效。编发财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简报,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复查工作,年度审核资源综合利用退税资金3.59亿元。       

创新惠企资金“免申直达”拨付方式。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宿迁市财政惠企政策资金免申直达工作规程》(宿政办发202459,聚焦企业项目申报繁、资金到位慢难题,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集成政策清单,帮助企业“找”政策。分类形成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两类政策清单,目前已梳理形成集成政策86条。二是政策免申即享,方便企业“享”政策。明确部分政策无需企业申报,免申即享,由主管部门直接确定奖补对象和标准,市级资金直拨企业。2024年免申报涉企项目439个,企业获得免申报项目资金1.84亿元,占涉企项目资金的60%。三是资金直达企业,助力企业“得”资金。市级财政设立的惠企专项资金以及省级以上按照项目法分配的惠企资金由市级财政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拨企业。2024年,部分省、市奖补资金1.25亿元已直达企业,支持企业规模发展、技术改造等方面逾600多个项目。           

(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制度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投诉处理等法律文书均由法律专业人士审查把关。今年以来,就重要合同签订、重要文件(政策)出台等工作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咨询60余次;办理的7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均按照1人专职处理、双重律师把关、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处理机制办理有效防范行政风险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按照《宿迁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全年共审核备案《宿迁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财规〔20241号)等规范性文件7件。对《宿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宿政规发〔20221号)开展后评估工作,从合法性、实效性等层面评估办法实施后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认真组织开展局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确认废止和失效2,文件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持续提升。

(五)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监管工作要求,围绕《宿迁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监管,全年开展27项检查,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信用状况和违法名单,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积极落实《宿迁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4年实施20项重点专项监督,全面覆盖财政收入规范管理、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非税收入调研资产清查政府购买服务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等专项行动,助力零基预算顺利推行。加强与检察院等部门工作协同,累计移交线索10条,正式立案1起,严厉打击中介机构执业违法积极构建跨部门协调共抓机制

(六)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做强做优“财政宣传月”品牌。印发《宿迁市2024年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以全市财政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开展“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加强财税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市财政局党员干部到农村开展调研和走访慰问活动,发放宿迁市惠农宣传手册,向村民详细介绍农业生产、农房改善、养老等方面政策。进社区为中老年人群普及防电信诈骗知识,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走进12345民声在线”节目,就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领、农机购置补助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问题在线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

深入开展财政系统普法宣传。围绕机构职能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处室先后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公平竞争审查暨反垄断合规指导”等多期普法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线上培训及考试,每人每年接受规定学时的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开展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力造法治财政的浓厚宣传氛围。定期更新市财政局官网“普法专栏—以案释法”栏目,采选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优秀普法案例,以案为鉴。

二、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宿迁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严格按照《宿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局党组书记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相关内容,强调要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来推进中心组集中学习,确保学习实现提质增效。

完善学法机制,依托局“财政讲坛”“悦读汇”等平台,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举办普法讲座和业务培训,向局执法人员和县区执法骨干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强化党建引领党组书记为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讲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发展变局与应对之策—“”同步集成改革背景下的宿迁财政》,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忙于业务工作,对新《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不够,需提高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法治素养、法治思维、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创新。虽然开展了多次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但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不足宣传手段相对单一,在新媒体发展迅速的当下,法治宣传方式、宣传工具、宣传途径仍需进一步创新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点

2025年,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宿迁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强化财政法治理念,着力系统推进法治财政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不断推进法治财政规范化。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程序严、服务优”的法治财政标准化体系要求,推进财政管理全方位全流程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二)深入推进展法治宣传常态化。出台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财政工作计划》2025年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学法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并分解2025普法清单,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全面完成普法任务。

(三)持续构建营商环境法治化。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不见面,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能。会同相关处室,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会计代理记账、政府采购等代理机构的信用状况和违法名单持续开展资金池宣讲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财会人才培养等系列活动,提升企业获得感。严格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实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政策措施审查全覆盖,为企业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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